鍋爐房安全檢查內容與原則
鍋爐要嚴格按照《蒸汽鍋爐安全監(jiān)察規(guī)程》的規(guī)定,進行定期檢查和測試。尤其要防止因鍋爐結垢,鍋爐嚴重腐蝕、鍋爐脫水和鍋爐超壓所發(fā)生的災害性事故。
鍋爐上的安全附件是防止鍋爐爆炸很重要的裝置,必須保證其齊全完好和捷可靠。當然,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,提高操作者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,加強鍋爐的維修和管理也是極為重要的。
設備檢查
1.工業(yè)鍋爐房的布置、建筑構造及有關投措。
2.獨立站房應位于廠區(qū)邊緣地帶,煙肉不適宜靠近重要道路。
3.鍋爐房如必須與廠房相連,其鍋爐容量應符合(t-100)≤100;鍋爐房如必須與住宅相連時,其鍋爐容量應符合(t-100)V≤5式中 t--鍋爐工作壓力時的飽和溫度,[t]為℃V--鍋爐水容量,[V]為 m3
4.鍋爐房應位于主導風向的下風向,主導風向應采用數(shù)年平均非采暖季節(jié)的風向。鍋爐前墻凸出處到鍋爐房內墻凈距應不小于或等于3m,鍋爐側面和后端的通道凈距應不小于或等于0.8m。
5.鍋爐如有側面操作,檢修通道時,其寬度應能保證操作,檢修的需要;如不需要側面操作,鍋爐與鍋爐側墻之間的凈距亦不得不不小于0.8m。
6.鍋爐和省煤器上部,當不需操作時,其凈空高度不不不小于0.7m。
7.鍋爐房應預留通過設備最大搬運件的安裝孔洞,
8.鍋爐房每層出口應有兩個。若鍋爐前端的總寬度(包括鍋爐間的過道)不超過12m,
9.面積不超過200m?的單層鍋爐房可設一種出口。
10.鍋爐房門應向外開,工作室或生活室門應向鍋爐房內開,
11.鍋爐房應采用輕型屋頂。若屋頂自重不小于1.2kN/m?,應開設天窗,或在鍋爐房墻上高出鍋爐的位置開設天窗,開窗面積至少應為所有鍋爐占地面積的10%。
12.操作部位距地面2m,應裝設平臺、扶梯和防護欄桿。
鍋筒
1.受壓組件不得有凹陷、彎曲、鼓包和過熱。
2.鍋筒筒體向火面,焊縫、管板板邊處應無裂紋,腐蝕、凹陷、鼓包和過熱。
3.脹口嚴密,無環(huán)形裂紋。
4.鍋爐的拉撐及其與被拉組件的結合處應無脫焊、斷裂和腐蝕。
安全附件
1.安全閥
2.蒸發(fā)量不小于0.5t/h的鍋爐,至少裝設兩個安全閥;蒸發(fā)量不不小于或等于0.5t/h 的鍋爐,至少裝一種安全閥。
3.安全閥垂直裝于筒體和集箱最高處,啟動精確,有鉛封。
4.省煤器、蒸汽過熱器出口、再熱器入口和出口及直流鍋爐的啟動分離器都必須裝設安全閥。
5.安全閥與鍋筒之間或安全閥與集箱之間,禁裝蒸汽的出汽管和閥門。
6.省煤器出口的安全閥,應裝有通向安全地點的排水管,在排水管上嚴禁裝閥門。
7.鍋爐工作壓力不不小于130N/cm?時,鍋筒和過熱器上的安全閥的啟動壓力分別為工作壓力加5N/cm2和2N/cm2。
8.幾種安全閥如共同裝置在一種與鍋爐直接的短管上,則短管的通路截面積應不不不小于所有安全閥截面積的1.25倍。
9.省煤器安全閥的啟動壓力為裝置地點工作壓力的1.10倍。
10.運行鍋爐的安全閥應不漏氣,每年檢修一次,每周試放一次。
壓力表
1.每臺鍋爐必須裝有與鍋筒蒸汽直接相連接的壓力表:省煤器出口處應裝有壓力表;
2.壓力表精確度不應低于2.5級最大量程應為工作壓力的1.5~3.0倍。
3.壓力表表盤直徑應不不不小于100mm。
4.壓力表和存水彎管之間應裝有三通旋塞、
5.壓力表表面明亮、清晰。表盤有最大工作壓力警界紅線。
6.壓力表裝甲后,每六個月校驗一次,并有鉛封。
水位表
1.水位表彼此獨立,玻璃管清晰,高下位標志明顯。最高最低安全水位離水位表的可見邊緣為25mm
2.水位計有罩,有放水旋塞和放水管。
3.水位表應裝在便于觀測、沖洗的位置,并有良好照明。
4.蒸發(fā)量不小于2t/h時,應裝有水位報警器具,且保持敏捷可靠。
5.溫度測量儀表必須齊全完整,精確有效。
6.自動控制訊號裝置應齊全有效,捷可靠。
水處理
1.水處理要用單級納離子互換系統(tǒng)作為爐外化學水處理措施,或采用爐內加藥處理。
2.必須保證鍋爐無垢或薄垢(垢厚不不小于或等于0.5mm)
3.給水必須進行水質化驗,并符合GB1576-79的規(guī)定:
給水系統(tǒng)
1.鍋爐須備有兩套給水設備,水壓保持正常,水泵總流量應為所需水量的110%以上,且有壓力表,自動給水高速裝置應敏捷可靠。
2.通向鍋筒的給水管上應裝給水止回閥和截止閥,且嚴密不漏。
3.給水設備所有閥門應密封良好嚴密不漏。
省煤器
1.省煤器入口處應裝給水止回閥,給水截止閥和溫度計插座
2.省煤器出口處應裝壓力表、安全閥、空氣閥和溫度計。
3.應有不經(jīng)省煤器煙道的煙氣側通和直接通向鍋筒的給水旁通,或在省煤器出口處裝設通往水箱的循環(huán)管。
4.省煤器裝在上、下煙室之間,應嚴密不漏風。
5.旁通煙道下部應設有清灰孔。
過熱器
1.對垂直式過熱器,在點火時應控制過熱器熱負荷不至過大,并不停地把管子內積存的水和空氣排出,以免把管子燒壞。
2.過熱器應用無縫鋼管制造,其出口集箱或管道上,應裝有安全閥、主汽閥、空氣閥、疏水閥、壓力表和溫度表。
空氣預熱器
1.空氣預熱器的管箱入口處應裝防磨套管
2.管板上相鄰的最小距離應不小于或等于10mm。1.2.8.3預熱器應有隔板。
加煤斗
1.應常常檢查和疏通煤斗
2.煤閘門升降靈活,上部應有蓋板
3.煤閘門冷卻水應保持暢通,門框內耐火混凝土完好。
鏈條爐排
1.爐排應采用分段送風,每段風室的外入風道應有調整擋板,并開關靈活自如,“開”、“關”標志明顯1.2.10.2鏈輪軸和后滾動軸線平行,以防爐排跑偏,
2.機械傳動裝置完好,并符合安全規(guī)定,過載保護動作靈活可靠。
砌爐墻及煙墻
1.砌筑磚襯接縫應嚴密
2.爐墻內襯在垂直和水平方向均應留出膨脹縫,并嵌填石棉繩。
3.煙墻要密封
排污閥
1.蒸發(fā)量不小于或等于1t/h 或工作壓力不小于或等于70N/cm?的鍋爐,應裝兩個串聯(lián)的排污閥(快、慢各一)。
2.鍋筒每組水冷壁下集箱的最低處都應裝排污閥無滲漏且有效。
3.排污管道應平直,盡量減少彎頭,保證排污暢通,并接至室外安全地點或排污膨脹箱。采用有壓力的排污膨脹箱時,箱上應裝安全閥。
檢查門
1.圓形門孔直徑不得不不小于450mm。
2.門蓋內壁應敷設絕緣材料。
3.檢查門啟用自如,并有結實門閂
爐門及爐排
1.爐門應有啟閉自如的門閂,有隔熱式手柄,門蓋內有絕緣墊板,門蓋上應有看火孔。
2.爐排通風縫隙的布置方向應有助于疏通灰層。
3.爐門圈不不不小于280x380mm,下緣應復蓋耐熱鑄鐵爐襯。
4.爐排上螺栓應緊固。
輸煤系統(tǒng)
1.露天煤場應搭有煤棚。
2.貯煤斗和溜煤管的內壁光滑,側壁傾角不適宜不不小于60°,敞口處設欄柵和扶梯。
3.用帶式運送機輸煤走廊的傾角不不小于12°時,通道應有防滑措施,不小于或等于12°時,應設置踏步,輸煤帶式輸送機的下部應設封底。
除塵及廢水排放
1.要定期排除灰斗積灰,防堵,并保證除塵效果。
2.應綜合運用積灰,防止二次污染。
3.保持除塵器不漏風,根據(jù)鍋爐出口煙塵濃度選擇除塵器,保證除塵濃度符合GBJ4-73的規(guī)定。
4.鍋爐房排出的含酸廢水處理,應符合GBJ4-73的規(guī)定,方可排放。
鍋爐房的照明
1.鍋爐房內操作地點及水位表、壓力表、溫度計、控制箱等處要有足夠照明。
2.檢修用照明燈電壓不不小于12V,在較干燥煙道內有妥善安全措施,應采用不高于36V的供電電壓。
3.固定式照明距地面或平臺工作面低于2.4m 時,應用不不小于36V 電壓。
4.電氣設備符合安全規(guī)定,接地電阻不不小于或于42。
5.應備有事故照明。
6.多種機械或皮帶傳動以及吸風口,都要有防護罩。1.4.6多種機械或皮帶傳動以及吸風口,都要有防護罩。
管道
1.管道應沿墻和柱子敷設
2.管道與通到地面的凈空高度不不不小于2m。
3.管道最低點應裝設疏水閥。
4.疏水管、鍋爐排污管等管道的排放口,應引至安全地點,冬天要保溫1.5.5管道的接口和閥門無“跑、冒、滴、漏”現(xiàn)象。
5.管道表面或其保溫層應按規(guī)定規(guī)定涂底色和色環(huán),并有顯示箭頭表達流向。
鍋爐房的防火、防爆
1.鍋爐房為一、二級耐火等級建筑,若蒸發(fā)量不不小于4t/h,可采用三級耐火等級建筑,輕質屋頂。
2.鍋爐房墻壁與鍋爐護墻間隙應不不小于70mm。
3.鍋爐房防火通道應不小于3.5m。
4.磚砌和鋼筋混凝土煙肉應裝設避雷針,接地電阻不不小于或等于10Ω。
5.必須備有泡沫滅火機、防火砂、滅火給水點。
6.鍋爐房周圍30m內不得有易燃建筑物和堆放可燃物。
行為檢查
1.鍋爐應憑證操作。
2.當鍋爐汽壓到達規(guī)定工作壓力時,安全閥能自動排氣,每周對安全閥作手動或自動放氣試驗一次。
3.鍋爐水位容許變動范圍應不超過正常水位士50mm,防止缺水,滿水事故。
4.給水必須處理,爐水必須排污。
5.保持水位表汽水連通管暢通和表面明亮清晰,每班沖洗一次。
6.鍋爐嚴重缺水時,嚴禁向鍋內上水,也不準打開安全閥,應緊急停爐
7.緊急停爐應立即停止給煤、送風和減弱引風,設法熄滅爐床的燃材,嚴禁用水澆入爐膛滅火后加強通風。
8.鍋爐遇下列狀況之一,立即停爐:
1)鍋爐汽壓迅速上升,壓力表超過規(guī)定的紅線,安全閥已排氣,燃燒、通風已減弱,但壓力表上的指針(汽壓)繼續(xù)上升。
2)不停向鍋爐給水及采用其他措施,水位仍繼續(xù)下降,
3)鍋爐水位減少到容許的最低水位如下,或升高到容許的最高水位以上。
4)給水機械所有失效:
5)水位表或安全閥所有失效
6)鍋爐組件損壞,危及人員安全
7)燃燒設備損壞,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壞,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。
8)其他異常運行狀況,且超過安全運行容許范圍。
9.嚴格遵守操作制度、交接班制度和外來人員登記制度。2.10點火時不得使用揮發(fā)性強烈的油類或易爆物品。
作業(yè)環(huán)境
1.操作人員距地面2m 以上,應設平臺、扶梯和欄桿等設施。
2.水位表、壓力表、溫度計等處,應有不超過36V電壓的照明。